“旗”開得“贊” 這個法庭收獲了最好的新年禮物!
2025-02-22 14:28:2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9446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燕如)“新年好啊!感謝你們對我案件的盡心盡力,讓我們一家這么多年來終于過了個好年!”2月21日,新晃縣人民法院魚市法庭收到一份特別的禮物,原告楊某將一面寫著“為百姓排憂解難做人民滿意公仆”的錦旗贈送到承辦團隊的手中。
楊某于2013年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了A公司的場地堡坎砌筑工程,工程于當年9月完工。工程完工后,雙方未核對工程量,未結算工程款。A公司僅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便將上述工程及土地全部移交給B公司,且未簽訂移交合同。楊某十余年來討薪未果,且由于缺乏經驗,未保留相關證據原件。
承辦團隊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原告楊某聯系,發現楊某因工程款多年未得,加之家庭變故,情緒十分激動,不穩定因素極大。楊曉云法官遂安撫楊某道:“你放心,我雖然快退休了,但我一定在我退休之前解決你的問題!”
因著這份承諾,楊法官馬不停蹄地帶領承辦團隊現場查看了工程現狀并走訪了解案件情況。針對工程量未核對、工程款未結算的核心問題,考慮到當事人的經濟情況以及不愿司法鑒定的意愿,楊法官與財政部門聯系,并獲得他們的支持,現場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案涉工程的工程量進行核對,并據此核算出工程款,雙方當事人對財政部門核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均表示認可。最后承辦團隊在財政局、司法局工作人員的聯合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楊某已于農歷年前收到第一筆10萬元的工程款。至此,該起長達十余年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下一步,新晃法院魚市法庭將聯合轄區基層調解組織,積極開展多元解紛,秉持“如我在訴”的為民情懷,用心、用情為群眾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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